最近小廖在反覆的回答一個問題
「減肥不是自費的嗎?為什麼要掛號費?」
其實掛號費是屬於醫院的行政費用,是隨醫院個別不同而徵收的,跟健保沒有直接關係
並不是說看健保才能收掛號費,自費門診就不能收掛號費的
請看以下衛生署的說法
【大紀元4月14日報導】(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十四日電)台灣衛生署今天表示,訂立掛號費上限,將敦促各地區的醫師公會、醫療院所及相關團體進行自律,另外,將推動醫療院所對弱勢族群,給予掛號費優惠。
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指出,經過衛生署、醫界與公平交易委員會討論,認為法令所解釋的掛號費屬於行政管理費用,不需經由地方衛生機關核定。
薛瑞元表示,統一訂立掛號費有困難,須考慮各地區物價水準、各層級醫院經營成本,衛生署近日內將發文給各地區的醫師公會,希望這些公會、醫院和相關團體協商,自行訂立該地區各層級醫院的掛號費上限,並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報備;另外,衛生署可能將研擬如油價浮動標準的一定公式,讓掛號費上限可隨一些參數浮動。
薛瑞元說,公平會原則上同意,可因公共利益訂立掛號費上限,但須讓醫療機構有自行決定的空間,且醫院間不得合議掛號費,另一方面,醫界主動表示,將給予弱勢族群一定的掛號費優惠,衛生署對此樂觀其成。
至於部分醫院收取醫師指定費,薛瑞元說,這部分是否違法,需依個案來處理。
4/14/2005 9:17:48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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